关于
成都市农村
房屋拆迁赔偿的具体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主要方向进行解读和理解:
首先是关于货币补偿方式的运用,对于房屋的补偿则采用现金形式;
其次,对于住宅的
处理方式为进行改造;
再次,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他们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产权交换;
最后,对于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也会采取相应的改造措施。
在这些补偿措施中,成都市农村房屋
拆迁赔偿遵循了统一的拆迁标准。
对于被
拆迁房屋的补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安置,那么其金额将由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
房屋所有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来确定。
而如果选择住宅产权调换安置,那么被拆迁房屋与
安置房屋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并且根据市场评估价来计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在此过程中,拆迁方将免除公摊面积补差款。
在评估被拆迁房屋价值时,估价机构需要反映出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征收土地时必须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
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同时也要
保证他们的长远生计有所保障。
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