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
帮信罪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与诈骗并非同种性质的罪行。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知道有人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却仍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活动,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会被认定为帮信罪。
在这方面,其行为针对的对象以及相关的行为人有所区别;
从行为方式上来看,也存在明显的区分;
至于主观层面上的动机意愿,也是两种犯罪之间的重要差异。
其次,若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行为,但依然为他们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援,或是提供了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援助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制裁,同时还可能需缴纳
罚金。
另据法规,对于触犯上述
罪名的单位,同样应受惩罚,处以罚金之罚,并且对于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应当依照第一款中制定的标准进行惩处。
然而,如果有前述两种犯罪行为同时发生,应按照较重的
刑罚规则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