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严重传播淫秽书籍、电影、音像、图片或其他不健康内容者,将被判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2.如果涉案人针对的受害人群体不满十八周岁,那么将对其加重处罚。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严重传播淫秽书籍、电影、音像、图片及其他不健康内容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
刑罚。
此外,若涉及组织他人观看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则需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罚款的刑事责任。
若是情节特别严重者,刑期可升至最高十年并同样加以罚款处理。
另外,对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也将予以加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