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案件中私人盗取公共及他人财产的评估金额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规定如下:
1.当私人盗窃公共财产和他人财产的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时,评估金额应从一千元起算,但不超过三千元人民币。
在此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可能面临单方面的
罚金惩罚。
2.若私人盗窃公共财产和他人财产的价值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时,评估金额应从三万元起算,但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承受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严厉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时也需要交出罚金作为补偿。
3.而当个人盗窃公共财产和他人财产的价值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时,评估金额应从三十万元起算,但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遭受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惩罚,而且还会被要求支付高额的罚金或者是没收其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评估金额,来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执行金额标准,并且要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此外,对于盗窃金额较小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量刑标准如下:
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到2500元之间,罪犯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方面罚金的惩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2500元到4000元之间,罪犯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惩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4000元到7000元之间,罪犯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惩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7000元到10000元之间,罪犯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