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取
保证金之
保释候审程序具体如下:
1.若被保释候审期间内的
犯罪嫌疑人行径违反相关
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严重程度判断是否全额或部分没收该项保证金;
2.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况下,需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并签署正式的《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犯罪嫌疑人公开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等相关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
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