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若与银行在处理
信用卡欠款逾期问题上未达成共识,这将导致形成负面的信用纪录,从而对个人财务信用状况以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信用相关业务(例如贷款、购车、
购房等)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影响程度显著甚至于可能直接导致这些业务无法申请或批准。
同时,未能及时还款还将导致较高的利息和滞纳金产生,若是欠债长时间未予清偿,这无疑将大幅增加利息及其带来的压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况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金额占比较大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被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而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将掉入另一个
刑罚区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当这种情况的度量上升至数额特别巨大时,那么将面临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其所有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1.利用伪造信用卡或以虚假个人资料申领得到的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
2.使用已然废弃的信用卡;
3.冒充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交易;
4.恶意透支。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借用他人信用卡但未经其允许,或者违反金融规矩擅自超支金额、期限,而且在发卡行多次催促仍不予偿还的行为。
因此可见,若信用卡欠款逾期过久,且银行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却均不得果,作为最后的手段,银行拥有法律权利启动民事
诉讼程序。
如果情节严重、涉案资金庞大,那么不仅会破坏你自身的信用评级,更有可能演变为刑事案件。《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