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主要依据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而制定。
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
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应设定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介于五至十年有期徒刑间,追诉时效期限便为十年;
倘若法定最高刑超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期限将延长至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达到无期徒刑乃至
死刑者,追诉时效期限则须维持二十年之久。
在维权手段方面,首先建议选择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这种最为直接且同时省时省力的途径。
当消费者权益遭受侵犯之后,可以迅速寻找到消费场所的负责人,详细阐述自身的经历以及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
在双方都有意愿的前提下,实现协商和解协议的签署,从而妥善解决纠纷问题。
其次,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协会协助调解。
这是一种较为常规的维权策略。
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除了向销售商
申诉外,也可用书面形式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原则上该反映投诉应当载明投诉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投诉原因以及被举报单位的相关细节及受损程度,同时明确提出投诉方的具体诉求。
值得提醒的是,在未经消费者协会允许的情况下,不要邮寄票证、款项以及实物等,以免出现丢失的情况。
此外,还可以选择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或者依照与经营者签订的仲裁协议提请相应仲裁机构仲裁;
甚至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
诉讼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