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法规,劳动者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诉请求须在一年内提出,且此类申诉期限是从当事人真正知晓或是应该认识到自身的权益已经遭受损害之日起算起。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讨薪问题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若提出申诉则无需受到该法第一款所规定之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然而,当劳动关系正式结束时,则应在一年之内提交申诉。
换言之,劳动者需要在意识到或应意识到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申诉权,如果涉及到索取劳动报酬的问题,则可在劳动关系结束之后开始计算一年的期限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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