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状态下,针对
子女抚养权益
纠纷的
处理方式,主要可以选择是通过协商以及向法庭
提出诉讼这两大途径来实现自救。
选择这两者中的任何一种途径,无疑都能解决孩子的养育问题,譬如其间涉及到的
抚养费用调整等等。
要是在协商过程中遇到了瓶颈,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向有权威性的司法机构——全国各级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借助法律的力量从中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也是合情合理、合法有效的方法之一。
如果在这个环节当中,某一方拒绝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
抚养义务,费用也迟迟没有支付的话,就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并以此求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