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索求精神损失赔偿时,需要满足如下几个不可或缺的法定条件:
首先,存在伤害的具体事实,这是启动精神损失赔偿请求的首要前提;
其次,侵权者的行为须属违法之列,此乃决定精神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核心要件;
再者,违法行为必须与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二者互为因果关系;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侵权者在实施
侵权行为时必须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这作为精神损失赔偿
民事责任的主观构成要素尤为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