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
信用卡均设有固定的最终还款期限。
若于该日期后仍未进行还款操作,则将被视为信用
逾期行为,导致全面列入
征信机制中。
对于您本人而言,这将会带来以下不可忽视的影响。
首先,在信用逾期情况下,您将无法继续享有相应的免息还款待遇;
其次,此举亦可能对个人的诚信档案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出现严重过失时,倘若欠款总额巨大且性质恶劣,甚至有可能因“恶意透支”而触犯
刑法;
此外,若逾期时间持续超过三个月或者银行
催收达到两次以上,您仍然无动于衷地不予偿还欠款,那么银行有权采取措施冻结您所持有的信用卡,将您纳入禁止进入
类别客户(即所谓的“黑名单”),同时启动法律程序以追究您的
信用卡欺诈以及恶意透支责任,法院有权根据判决执行相关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偶尔的
信用卡逾期事件对您的个人信用造成的影响可能并非十分严重,但只要您能够及时偿还所欠款项,并且
保证在未来一年内此类情形不超过四次发生,那就不会对您的信用状况产生过于重大的影响。
然而如果这个问题连续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在过去的五年里,申请任何银行的贷款业务、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几乎都是不可行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