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
勒索罪和
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定义层面,敲诈勒索罪规定为是一种通过采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等非法手段,强制性地占有他人公私财产的
犯罪行为。
而职务侵占罪则是指,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单位中担任
管辖职务的员工,
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
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
违法行为。
其次,二者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各不相同。
区分这两种
犯罪的关键点并非仅仅在于其所运用的犯罪方式有所差别,而是强调了实施诈骗行为前,
行为人和其企图进行
非法侵占的那部分财物之间是否存在实际关联的问题。
对于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案件,如果犯罪金额较大或属于
多次作案的情况,则应依照
法规判处
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处以
罚金;
倘若
涉案金额极为庞大或具有其他更为恶劣性质的情节,便可判处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至于涉及到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备其他极度严重情节的案例,那么犯罪嫌疑人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