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未经签署
劳动合同便遭受解雇,若此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解雇,那么用人单位将需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进行
赔偿;
然而,若这一行为符合非过失性解雇的范畴,用人单位则仅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
同时,若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的赔偿。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无论是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是终止了
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用人单位就必须予以执行;
而当劳动者选择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再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则应根据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其具体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计算;
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从雇佣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