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异家庭
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时,应当首要考虑并判决最有利于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那一方。
为了确保这个决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需要具体衡量几个关键要素,主要包括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亲子之间的情感纽带以及父母各自的基本信息(如
工资水平、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
对于年满两周岁之下的儿童,他们应被优先授予母亲的
抚养权,但如果母亲存在以下任何可能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或者妨碍其合法权益的情形,这种情况则会发生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