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是否能够申请并获取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案例分析,一般可达到数万元人民币不等。
在离婚
争议解决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即
当事人,有权依法要求获得相应的
精神损害赔偿款项。
换言之,
离婚诉讼中确实存在着要求支付
精神损失费用的可能。
之所以强调此点,主要是为确保我国婚姻制度的现代性,有效地弘扬新的婚姻观念;
保障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
同时针对性地预防、打击诸如
重婚罪行、
婚外情行为、
家庭成员间的
暴力行为以及对某个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遗弃行为等等不良现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