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署合同后,虽然尚未实际获得该合同文本,然而这并不影响其有效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设立的合同,在其正式成立的那一刻便开始产生效力,不过在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是合同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则应依照特别规定执行。
合同生效所需满足的基本要素包括:
首先,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作为合同的一方
当事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
换句话说,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当是具有完全
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而对于作为合同主体的
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来说,它们的行为能力存在差异,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仅能在经过登记核准的
经营范围内进行合法的经济活动,这样的活动才能产生
法律效力,并且只有在这些经营范围之内签订的合同,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靠。
意思表示真实是所有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采用
欺诈、
胁迫等手段,或者趁人之危,或者逃避法律责任,或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会导致合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中的禁止性规定。
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也不得损害他人权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
除此之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