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人无法前往法院提
起诉讼以追索
债务的策略及办法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我们建议您尝试采用
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的传真)对
欠款人发出
催收函件。
在此过程中,务必明确向对方传达信息,即其有责任按约定期限支付相关款项。
其次,若是可能的话,我们推荐您与
债务人在友好和睦的氛围下展开对话交流,共同找到能妥善处理争议的办法。
然而,如若不能成功协商,则可以选择请求具有
管辖权的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服务,例如若其中一方或是全部为国营企业时,债权人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调解;
此类上级部门要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之上作出适当的调解,而非进行行政干涉。
此外,
当事人也可以寻求诸如
合同管理机关、
仲裁委员会以及法庭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协调。
最后,如果以上措施仍未能帮助您追回欠款,您有权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于争议产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具备合法
诉讼资格的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
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