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婚龄长达多少年,个人所持有的
婚前财产均将保持其原有性质不变,无须转化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形式。
这主要是因为,男方或女方在
结婚前获得的个人财产权益,不论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延续,都无法转变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当然,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双方通过订立财产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某项婚前财产在婚后成为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婚前财产就会一直保有其个人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