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依照实际情况决定。
1、若您作为他人借款的
担保人,而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此时您若是担任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的话,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在条件允许市场主体的
债务人在其财产被强行采取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后仍然无法履行相关
债务之前,您有权利拒绝向
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假如您所扮演的角色为连带担保人,那么一旦在这种情况下连带保证人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您便需要承担起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