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自其雇佣员工开端之时起,超过了一个月但仍在满一年之前,尚未与该员工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时,则这位员工有权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以请求赔偿
双倍工资;
若是双方关于此事宜无法达成协议,那么这位员工也可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
对于最终的裁决结果,如有任何异议,该员工还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
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