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罪行的法定
刑罚包括峻烈之惩罚: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法律责任者,将给予最高为三年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戒;
倘若情节特别恶贯满盈,则需执行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此种犯罪即指安全生产设施或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从而导致大批量人员伤亡或者带来其他严重负面结果的行为。
当被告人在未依法获取安全许可证照或者安全许可证件逾期、暂时被扣留、吊销、注销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拆卸、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装置等行为都将视为加重处理的情状。《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