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此类建筑物获得了合法认证,则应得到
赔偿金;
反之,如其被判定为非法修建,则毫无任何补偿措施。
所谓“非法建筑物”,即那些未能遵循相关法律规章,且建造在城市规划区域之内但未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严重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所建设之构筑物;
亦或者,以
欺诈行为谋求新建、扩建甚至改建批准权之建筑物。
在此情况下,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越批准时限的临时建筑,我们将给予合理的
赔偿;
反之,对于被确认为非法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有效时限的临时建筑,我们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