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欲在我国异地进行
离婚办理,那么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首先,若您的婚姻缔结地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及四川省这五个特定区域内,若是双方当事人均对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了相应的
离婚协议,便可直接在当地机关或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以及办理;
其次,如若您的婚姻缔结地并不在以上区域内的其他省市,那么就必须通过
诉讼程序来完成
离婚手续的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1年起至2023年底止,以上提及的这五个省市将展开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业务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因此在此期间,这些区域内的市民们便享有了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