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能明确表示此举可行。
其次,关于房屋
拆迁中是否应选择委托律师进行维权这一问题,应当完全由被拆迁人自主做出合理决策。
若有必要,及时聘请律师介入维权事务,他们将竭尽所能协助被拆迁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优化策略,有望提升
拆迁补偿的最终数额。
此外,在涉及到
拆迁维权的事项时,不见得一定要聘请律师作为援助。
人们可自行斟酌考虑是否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然而在此过程中,及早委托律师不仅能够更好地掌控案件的关键
证据及主导地位,亦有助于提升法律维权的成功率。《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