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乃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
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以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若需建立劳动关系,则务必签署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成功聘用劳动者并让其开始工作之日起至满一年的时间内未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按照劳动者当月实际工作日天数向其额外支付双倍薪酬。
据此可知,公司只需确保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内与其
签署合同即为合法合规。
对于那些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未满一个月就尚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并不承担补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