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之后给予孩子的
扶养费用,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程度,家长们的负担承受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若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
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而若需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
抚养责任,比例则可适当增加,不过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依照当年的总收入亦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借鉴上述比例来确定。
在特殊的情况下,对于上述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