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刑事案件的
诉讼活动中,对于
律师费收取方式,依据甘肃地区法律,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是
侦查阶段的服务,收费标准为:
每宗案子收取人民币3,000元,最低下调到300元;
接下来是
审查起诉阶段的服务,收费标准为:
每宗案子收取人民币5,000元,同样可进行降价处理,但每宗案子的最少金额不得少于400元;
再者是
一审审理阶段的咨询师服务,该阶段的服务费用也为:
每宗案子收取人民币5,000元,同样可以降低价格,但是每宗案子的最小酬劳不得低于600元;
最后,如果涉及到
自诉案件的
代理工作,服务费用依然是:
每宗案子收取人民币5,000元,同样可进行低阶处理,但是每宗案子的最低服务报酬不得低于6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
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