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中介机构寻得工作而遭受伤害时,需视情况选择
申请工伤事故索赔或寻求
民事损害赔偿途径。
通常情况下,
劳务派遣员工与其
劳动关系主要依托于派遣单位建立,因此
工伤事故相关赔付责任应归属于派遣单位肩负。
然而若选择进行民事损害赔偿
申诉,则需依据实际在用工单位所发生的事件经过与情节,以具体事件责任方及用工单位作为
责任主体提请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