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
拖欠薪资的困扰时,作为
劳动者您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加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可选择向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揭露。
若用人单位在
工资发放环节存在违规,如拖欠或少发薪水等行为,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
执法机关举报,后者也应按照法律程序严肃处理此类事件。
其次,若出现劳资之间的争议,且各方均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包括协商破裂、和解协议未能有效落实等情形,均可以考虑将问题提交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解决。
对于
仲裁结果不满的,您可以进一步提
起诉讼。
再次,如果您手握
欠条并打算采取法律手段索回薪酬,那么您可以直接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欠条、起诉涵及相关副本材料,依法向法院
递交民事
申诉。
法院判决之后,尽管用人单位可能仍然不肯支付所拖欠款项,但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仍享有自
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
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