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分散工程项目的
工伤情况中,具有
劳务派遣或使用工人资格的承包商将负责支付工人所遭受的损害
赔偿金。
然而,如果包工头是自然人身份,且并不具备劳务派遣或使用工人的资质,那么,当他所聘请的员工在工伤事件中受到伤害时,应当由具有劳务派遣或使用工人资质的承包商直接负担起
工伤保险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具有劳务派遣或使用工人资质的承包商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后,仍有权对包工头进行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
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