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乃是指债权方在
债务人陷入财务困境之际,依据双方所达成的谅解或由法庭做出的判决而采取让步行动之过程。
在此情况之下,凡对原先的
债务偿付条件进行修正者,亦即债务重组过程中所设定的债务偿还条件相较原本协定有所变更者,皆应视为债务重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
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