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
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抵押双方在完成签署
抵押合同时,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条的明确规定,设立抵押行为时,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通常需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条款:
首先是被担保债权的具体类型与金额;
其次是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具体期限;
再次是抵押财产的详细名称、数量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最后是对担保范围的明确界定。《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
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