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子女的归属权究竟属于哪方,尚需依据具体情形予以确定。
若涉及到哺乳婴儿期之后的子女,倘若双方
当事人就孩子的教育与
抚养问题产生分歧并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之时,则应由当地法院参考法律规定以及子女利益等多方面因素对
子女抚养权作出最终裁决。
同样,在
夫妻离婚事件结束以后,关于两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儿童,无论其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都首先需要经过父母正式签订协议来约定。
如果父母未能有效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法院将会以公正、平等且对子女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为基础,对此类
未成年人的
抚养权做出权威判定。
对于年满八周岁直至成年阶段的未成年人,他们的自身意愿应当受到充分尊重。
当父母双方在处理未成年子女
抚养权问题上出现矛盾时,法院将以调解为主导手段,尽力促使各方当事人采取协议形式化解纷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