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若您的
信用卡逾期还款超过了90天,便可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
关于“
信用卡恶意透支”这一概念,是指持有
信用卡的人士,出于
非法占有之目的,超出信用卡正常使用范围,或超越其设定的还款日期进行付款,同时经过发卡行两次正式的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能偿还所欠款项。
对于这种情况,可能带来以下后果:
首先,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需要支付高昂的利息费用,每日的利息按照0.05%的标准计算,从消费之日开始计算;
再次,需要缴纳
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每月结算一次;
最后,如果情况严重,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
追讨,甚至可能导致您在五年之内无法在该银行办理任何信贷类业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