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问题目前存在着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第二,主张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是不能包括以故意为表现形式的罪过;
第三,提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应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以及间接故意这三种类型;
最后,有人坚持认为防卫过当均属于故意犯罪,理由在于防卫过当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往往是行为人故意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五条
【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