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遭受
工伤时,应该遵循如下具体步骤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受伤的员工送往指定医疗机构,以便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
其次,自事故伤害事件发生之日或被确诊或评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再次,经过精心的治疗后,若员工的伤势趋于稳定并可能存在残废风险或影响劳动生产力,则用人单位需向相关部门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工伤员工需要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文件,前往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工伤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所有
工伤赔偿项目。
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支付相应款项,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完毕后,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
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
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