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们,关于房屋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规则如下:
即被拆迁人人或者被出租人享受的拆迁安置费包括搬迁协助费用、无周转房时的短期腾空协助费用、过渡期超限的短期腾空协助费用以及非住宅拆迁引起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用。
1.若拆迁人为您提供了周转住房且您需在该房屋居住,那么第二项协助费用将为零。
2.如果您的房屋属于住宅类型,那么第四项损失费用也将为零。
3.当您收到
补偿金时,意味着这栋房屋已归您个人使用。
4.
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确保拆迁款在征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如有未补偿到位的情况,您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和房屋。
5.
房屋拆迁补偿费理所当然地归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
6.房产的归属取决于
房产证而非户口本,因此户主不一定是房屋的所有者。
7.
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登记,希望您能积极配合。
8.调查结果将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您公开。
9.拆迁安置通常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协议来实现,包括安置方式、地点、标准等内容都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10.如果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请求。
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它便成为了一种具体的
行政行为。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