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许可制度分为三大
类别,包括了普通许可、排他许可以及独占许可。
其中,普通许可这一形式是指许可人(即拥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允许被许可人(即获得许可的对象)在双方约定的地域范围内行使所许可的知识产权权益;
在此基础上,许可人依然有权在该法律地域范围之内使用其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并且可以独立地与其他第三方签署相关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