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
法规之规定,针对
医疗事故进行的鉴定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当事人需就存在的医疗事故争议正式向有关机构提交申请;
其次,申请人应按照相关程序递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请示;
第三,在收到
医疗事故鉴定书之后,依据该结果,双方当事人或可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达成赔偿协议,也能够选择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调解请求,甚至还可以寻求经由法院裁判而定出最终的赔偿方案;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任何与此纠纷相关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相关的各个医疗单位必须刻不容缓地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所在城市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处理结果。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