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论述:
对于一般的
不正当竞争是否构成
侵权行为,我们必须遵循主客观一致性的原则来进行判断和确认。
这是我们对
正当防卫行为做出精准评估的基础标准,仅有当
防卫行为在客观事项上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且具有合法的动机时,才能被视为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
若某种损害行为无法产生合理的防卫效果,此类行为便不应被视为正当防卫行为。
至于
行为人是否需要为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则需根据其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失来进行裁定。
《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