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佛山市的职工在享受
失业保险金阶段并不需要额外办理社会保障手续。
这是因为在这段时期内,他们无需缴纳任何与社会保障相关的费用,同时也不会对未来的社会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当他们成功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时,只需将其社会保障关系顺利地转入新的用人单位进行续保以及缴纳相应的款项便可以了。
然而,若在未来的生活中未能寻得合适的工作岗位,或因个人经济条件限制无法承担社会保障费用,那么他们的社会保障方面的事务方可暂时搁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