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接受治疗期间,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为患者提供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这其中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但是绝对不能低于当地区域性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因此,如果员工因为生病而请假休息,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
员工工资的,反而应该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在
病假期间的相应
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