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
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对于
抽逃出资罪的既遂犯,将根据
犯罪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
刑事处罚。
一般的判决结果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或单独依据
虚假出资金额或
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的比例来确定
罚金金额。
此项
罪名为
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违反了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货币、实物或未完成
财产权的转移,或者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又实施了抽逃出资的行为,且
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
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
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