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期间,若存在对方为你消费之情况,在你们最终告别彼此之后,你可以选择将所花费的费用退还给对方,亦或是对此项支出予以忽略。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为你所支付的费用在法理上被视为
赠予行为,而从受赠人接收到此项赠予开始,该赠与行为即已正式生效并合法化。
然而,关于赠与物品的归属问题,这属于道德范畴的讨论,并不受法律规定的调整。
然而,若是涉及到较高额消费,如购置汽车、房产等大型商品,此时便可能需要考虑双方是否提出申请要求返还这些消费款项。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