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票损坏程度较轻且未对加密区域造成严重损害,则仍可继续使用。
各企事业单位及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进行其他经济交易时,必须向收款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
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利拒绝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