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处分、转移
共有财产,将对
离婚财产的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在此情况下,如夫妻一方擅自转移、隐匿或侵吞另一方的财产,在
离婚进行
财产分割时,对于此类
行为人,法律规定可予以相应的惩罚,即减少其应得份额甚至完全剥夺其财产所有权。
然而,若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前配偶存在上述
转移财产之行为,则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重新审理并分割双方的
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