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乃
律师根据客户委托,对相关事实或者法律问题进行阐明及评估,然后据此提出相应要求来实现特定效益之专业性的法律文件。
虽然,律师函的实质乃是一种
代理授权的法律行为,然而,其有效性并非直接由法院予以确认。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商议律师服务费用时,应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实际投入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委托人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律师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等。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