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
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货币补偿制度,即通过对被
征收房屋的专业估价,计算出具有参考价值的补偿费用;
其次是
产权调换制,简单来说就是选取异地或者原址重建的新房和被拆毁的旧房进行所有权转换;
最后是复合补偿形式,即由被
拆迁人自主选择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将上述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