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果您从初始阶段便对此事一无所知,我们建议您立即前往负责该事件的公安机关,询问相关事宜的大致背景信息,因为您知晓该公安机构的名称。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烈推荐您在对基本事实有所了解之后再选择委托
刑事辩护律师,以便聘请到更为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来协助您处理此事,从而最大程度地推动
诉讼进程,为您的案件提供实质性帮助。
贸然仓促寻求法律援助,就如同在紧急关头胡乱求医,因为您对于案件的详细情况、
律师行业的运作方式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均缺乏足够的理解。
如此草率行事,无疑将对您的案件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建议您慎重考虑后,选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来处理此案,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和
证据材料,展开有针对性且高效的辩护工作,以期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结果,同时,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尽可能争取
取保候审及
缓刑判决。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