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补偿事宜,我们需要依据个体实际情况与相应的
拆迁政策来进行分析。
所谓“拆迁补偿”,是指在
征地行为中,通过对住宅或非住宅用房的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对合法拆除此房产的户主进行的一定补偿。
依
土地所有权属性的不同,拆迁补偿又可以区分为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以及农村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在补偿方式方面,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综合型补偿三种模式。
若拆迁政策明确规定被拆迁者有权自由选择补偿方式,那么各位便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来做出决定。
例如,若原住房价值较高,而拆迁所提供的一至两套住房价值无法弥补损失,则拆迁方通常会额外支付现金作为补偿。
反之,若拆迁政策仅允许进行产权置换,那么可能就不会再有现金补偿,或者仅能获得货币补偿而无房屋分配。
无论如何,拆迁补偿都应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如发现拆迁方存在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
申诉。
一般而言,拆迁过程中都会提供
安置房以及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